《浙江電力現貨市場基礎規則(征求意見稿)》發布甜心寶貝一包養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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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3日,浙江省發展改造委關于再次征求《浙江電力現貨市場基礎規則(征求意見稿)》意見的告訴,告訴提到,發電企業原則上以機組為單位參與市場,并且合適環保超低排放相關請求。聯合循環等不適合分紅單臺機組參與買賣的可虛擬為一臺機組參與市場。非統調電廠、光伏、風電站等新動力發電企業原則上以場站為單位注冊,作為一個單元參與市場。根據電力市場運營和發展需求,慢慢摸索樹立風電、光伏、抽水蓄能和獨立儲能等參與現貨市場方法。

原文如下:

省發展改造委關于再次征求《浙江電力現貨市場基礎規則(征求意見稿)》意見的告訴

為加速推進電力現貨市場建設,根據國家發展改造國家動力局《關于加速推進電力現貨市場建設任務的告訴》請求,并結合浙江省電力現貨市場結算試運行實際,省發展改造委草擬了《浙江電力現貨市場基礎規則(征求意見稿)》,現再次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截止時間2023年1月11日。以企事業單位名義反饋意見的,請加蓋公章;以個人名義反饋意見的,請簽名和聯系方法。

聯系人:戴潔芬;聯系電話:0571-87058255,傳真0571-87058256,郵箱:zjfgwdlc@163.com。

附件:浙江電力現貨市場基礎規則(征求意見稿)

浙江省發展和改造委員會

2023年1月3日

附件

浙江省電力現貨市場基礎規則

(征求意見稿)

2022年11月

目錄

第一章 總則

第二章 市場成員治理

第一節 市場成員

第二節 權利和義務

第三節 市場準進與加入

第四節 市場注冊與注銷

第三章 買賣組織

第一節 市場概述

第二節 市場主體參與方法

第三節 價格機制

第四章 合約市場

第一節 合約分類及要素

第二節 買賣組織

第三節 合約治理

第四節 外來電中長期合約

第五章 日前市場

第一節 組織方法

第二節 邊界條件準備及事前信息發布

第三節 市場主體申報

第四節 市場出清及結果發布

第六章 實時市場

第一節 組織方法

第二節 實時市場邊界條件準備

第三節 實時市場出清與結果發布

第四節 買賣執行及運行調整

第七章 輔助服務市場

第一節 基礎概念

第二節 輔助服務市場出清與結果發布

第八章 系統平安

第九章 市場計量

第十章 市場結算

第一節 結算治理

第二節 結算流程

第三節 電費追補及其他

第十一章 市場清理

第一節 清理治理

第二節 清理內容

第十二章 信息發布

第十三章 風險管控

第一節 市場力管控

第二節 特別情況處理機制

第三節 價格管束

第四節 市場熔斷、中斷與恢復

第十四章 技術支撐系統

第十五章 信譽體系

第十六章 爭議處置

第十七章 免責條款

第十八章 附則

附錄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目標〕為規范浙江電力現貨市場的運行和治理,維護買賣各方的符合法規權益和社會公眾好處,構建平安、經濟、綠色的電力市場體系,制訂《浙江省電力現貨市場規則(試行)》。

第二條〔依據〕本規則根據國家有關法令、法規和《中共中心國務院關于進一個步驟深化電力體制改造的若干意見》(中發〔2015〕9號)及其配套文件、《國家發展改造委辦公廳國家動力局綜合司關于開展電力現貨市場建設試點任務的告訴》(發改辦動力〔2017〕1453號)、《國家動力局關于印發的告訴》(國能發監管〔2020〕56號)、《2022年浙江省電力市場化買賣計劃》(浙發改動力〔2021〕426號)、有關行業標準等文件精力,結合浙江實際進行編制。

第三條〔編制原則〕本規則遵守的重要原則:

(一)平安靠得住,保證平易近生。確保電力供需均衡、平安靠得住,保證基礎公共服務供給和電力行業的安康平穩發展。

(二)經濟高效,優質公正。優化省內電力資源設置裝備擺設,激發市場主體活氣,構建多元、競爭、公正的市場體系。

(三)綠色環保,可持續發展。推進國家動力戰略,保證清潔動力優先收購,積極服務清潔動力示范省建設。

(四)統一市場,兩級運作。統籌考慮省間買賣和省內買賣,積極共同全國統一電力市場建設。

第四條〔市場次序〕市場成員應嚴格遵照市場規則、調度規程,服從市場運營機構統一治理,自覺自律、誠實取信,確保電力系統的平安、穩定、優質、經濟運行。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不符合法令干預市場正常運行。

第五條〔監督主體〕浙江省發展改造委(以下簡稱省發展改造委)和國家動力局浙江監管辦公室(以下簡稱浙江動力監管辦)依法實行監管職責,對市場主體行使市場力、影響(妨礙)公正競爭、影響電網公正開放、不正當買賣行為等情況實施監管,對省電力買賣機構和省電力調度機構執行市場規則的情況實施監管。具體內容遵守《浙江省電力市場監管實施辦法》等文件請求。

第二章市場成員治理

第一節市場成員

第六條〔市場成員構成〕浙江電力市場的市場成員包含市場主體、電網企業和市場運營機構。市場主體包含各類發電企業、售電公司、市場化電力用戶、獨立輔助服務供給者等。市場運營機構包含省電力買賣機構和省電力調度機構。

第七條〔發電企業〕發電企業重要包含受各級電力調度機構調度的發電廠。發電企業原則上以機組為單位參與市場,并且合適環保超低排放相關請求。聯合循環等不適合分紅單臺機組參與買賣的可虛擬為一臺機組參與市場。非統調電廠、光伏、風電站等新動力發電企業原則上以場站為單位注冊,作為一個單元參與市場。一個場站有多個法人且分別具備獨立接進點的,根據法人分別注冊。一個場站有多個法人且不具備獨立接進點的,應由相關法人出具計量電量拆分約定后,根據法人分別注冊。

第八條〔售電公司〕售電公司可分為如下兩類:

(一)擁有配電網運營權的售電公司。

(二)不擁有配電網運營權的售電公司。

第九條〔市場化電力用戶〕市場化電力用戶包含批發市場用戶、批發用戶和電網企業代表購電用戶:

包養感情

(一)批發市場用戶是指直接參與電力批發買賣的電力用戶。

(二)批發用戶是由售電公司代表參與電力批發買賣的電力用戶。

(三)電網企業代表購電用戶是指由電網企業通過市場化方法代表購電的工商業用戶。

第一條〔獨立輔助服務供給者〕獨立輔助服務供給者是指具備供給輔助服務才能的獨立儲能電站、虛擬電廠、負荷聚合商等。

第二條〔電網企業〕電網企業重要是指國網浙江省電力無限公司、永強供電公司以及其他增量配電網企業。

第三條〔居平易近和農業用戶〕居平易近和農業用戶依照相關政策規定,對應保量保價優先發電電源部門非市場化電量,由電網企業承擔保底供電服務。

第四條〔省電力買賣機構〕省電力買賣機構是指浙江電力買賣中間無限公司。

第五條〔省電力調度機構〕省電力調度機構是指浙江電力調度把持中間。

第六條〔買賣服務費〕省電力買賣機構不以營利為目標,可向市場主體公道收費,重要包含注冊費、年費、買賣手續費。買賣服務收費計劃由省電力買賣機構提出,經電力市場治理委員會審議,報省發展改造委、省動力局、浙江動力監管辦批準后執行。

第二節權利和義務

第七條〔發電企業的權利和義務〕發電企業的基礎權利和義務:

(一)按規則參與電力買賣,簽訂和實行各類買賣合同,按時完成電費結算;

(二)獲得公正的輸電服務和電網接進服務;

(三)簽訂并執行并網調度協議,服從各級電力調度機構的統一調度;

(四)依照電力企業信息表露和報送等有關規定表露和供給信息,獲得市場化買賣和輸配電服務等相關信息;

(五)具備滿足參與市場化買賣請求的技術支撐手腕;

(六)法令法規規定的其他權利和義務。

第八條〔不擁有配電網運營權的售電公司的權利和義務〕不擁有配電網運營權的售電公司的基礎權利和義務:

(一)依照規則參與電力市場化買賣,簽訂和實行市場化買賣合同,按時完成電費結算。供給電力中長期買賣的電力電量需求、典範負荷曲線及其他生產、經營基礎信息;短期包養

(二)已在電力買賣機構注冊的售電公司不受供電營業區限制,可在省內多個供電營業區參與市場化買賣。買賣對象為全省工商業電力用戶;

(三)依法依規表露和供給信息包養故事,在當局指定網站上公示公司資產、經營狀況等情況和信譽承諾,依法對公司嚴重事項進行通知佈告,并按期公布公司年報;

(四)依照規則向省電力買賣機構、省電力調度機構供給簽約批發用戶的總買賣電力電量需求、典範負荷曲線以及其他生產信息,獲得市場買賣、輸配電服務和簽約市場主體的基礎信息等相關信息,承擔用戶信息保密義務;

(五)依法依規實行清潔動力消納責任;

(六)具備滿足參與市場化買賣請求的技術支撐包養網手腕;

(七)法令法規規定的其他權利和義務。

第九條〔擁有配網運營包養網比較權售電公司的權利和義務〕擁有配電網運營權的售電公司的基礎權利和義務:

(一)具備不擁有配電網運營權的售電公司所有的的權利和義務;

(二)擁有和承擔配電區域內與電網企業雷同的權利和義務,按國家有關規定和合同約定實行保底供電服務和廣泛服務;

(三)承擔配電網平安責任,依照請求供給平安、靠得住的電力供應,確保承諾的供電質量合適國家、電力行業和浙江省標準;

(四)依照請求負責配電網絡的投資、建設、運營等任務,無歧視供給配電服務,不得干預用戶自立選擇售電公司;

(五)統一配電區域內只能有一家企業擁有該配電網運營權,并按規定收取由發電企業或售電公司與電力用戶協商確定的市場買賣價格、配電網接進電壓等級對應的省級電網共用網絡輸配電價(含線損和當局性穿插補貼)、配電網的配電價格、以及當局性基金及附加組成。配電區域內電力用戶承擔的當局性基金及附加,按國家規定執行,由配包養電公司代收、省級電網企業代繳;

(六)承擔保密義務,不得泄露用戶信息;

(七)法令法規規定的其他權利和義務。

第十條〔市場化電力用戶的權利和義務〕市場化電力用戶的基礎權利和義務:

(一)依照規則參與電力市場化買賣,簽訂和實行購售電合同、輸配電服務合同,供給市場化買賣的電力電量需求、典範負荷曲線以及相關生產信息;

(二)獲得公正的輸配電服務和電網接進服務,按時付出購電費、輔助服務價格、輸配電費、當局性基金及附加等;

(三)依法依規表露和供給信息,獲得市場化買賣和輸配電服務等相關信息;

(四)服從省電力調度機構統一調度,在系統特別運行狀況下(如變亂、嚴重供不應求等)按省電力調度機構請求設定用電;

(五)遵照當局主管部門有關電力需求側治理規定,執行有序用電治理,共同開展錯避峰;

(六)依法依規實行清潔動力消納責任;

(七)具備滿足參與市場化買賣請求的技術支撐手腕;

(八)法令法規規定的其他權利和義務。

第十一條〔獨立輔助服務供給者的權利和義務〕獨立輔助服務供給者的基礎權利和義務:

(一)按規則參與電力市場買賣,簽訂和實行市場買賣合同,按時完成資金結算;

(二)獲得公正的輸配電服務和電網接進服務;

(三)服從省電力調度機構的統一調度,按調度指令和合同約定供給輔助服務;

(四)按規定表露和供給信息,獲得市場買賣和輸配電服務等相關信息;

(五)法令法規規定的其他權利和義務。

第十二條〔電網企業的權利和義務〕電網企業的基礎權利和義務:

(一)保證電網以及輸配電設施的平安穩定運行;

(二)為市場主體供給公正的輸配電服務和電網接進服務;

(三)向市場主體供給報裝、抄表、計量、結算、收費、維修等各類供電服務;

(四)建設、運行、維護和治理電網配套技術支撐系統,服從各級電力調度機構的統一調度;

(五)依照電力企業信息表露和報送等有關規定表露和供給信息,向各級電力買賣機構供給支撐市場化買賣和市包養場服務所需的相關數據,依照國家網絡平安有關規定實現與電力買賣機構的數據交互;

(六)為未直接參與市場買賣、已直接參與市場買賣又加入的工商業用戶和新裝工商業用戶供給代表購電服務。保證居平易近(含執行居平易近電價的學校、社會福利機構、社區服務中間等公益性事業用戶)、農業用電,堅持價格穩定;

(七)收取輸配電費,代收代付電費和當局性基金及附加等,按時完成電費結算;

(八)簽訂和實行相應的代表購電合同和供用電合同;

(九)考慮季節變更、節沐日設定等原因按期預測代表購電工商業用戶分時段用電量及典範負荷曲線,保證居平易近、農業用戶的用電量規模單獨預測;

(十)依法依規實行清潔動力消納責任;

(十一)法令法規規定的其他權利和義務。

第十三條〔省電力調度機構的權利和義務〕省電力調度機構的基礎權利和義務:

(一)負責按調管范圍開展平安校核;

(二)根據調度規程實施電力調度,負責系統實時均衡,確保電網平安穩定運行;

(三)公道設定電網運行方法,依照市場規則和調度規程編制并執行發電調度計劃,保證電力市場正常運行;

(四)負責電力現貨市包養條件場、輔助服務市場買賣組織等任務;

(五)負責建設、運營和維護現貨市場、輔助服務市場技術支撐系統;

(六)按規定表露和供給相關信息;

(七)經授權在特定情況下實施市場干預或市場中斷;

(八)監測市場運行情況,對市場主體的異常買賣和違法違規買賣行為進行報告并依照市場規則處理;

(九)法令法規規定的其他權利和義務。

第十四條〔省電力買賣機構的權利和義務〕省電力買賣機構的基礎權利和義務:

(一)參與擬定相應電力買賣規則,擬定相應電力買賣實施細則;

(二)供給各類市場主體的注冊服務;

(三)依照規則組織電力市場買賣,并負責買賣合同的匯總治理;

(四)供給電力買賣結算依據以及相關服務,依照規定收取買賣服務費;

(五)建設、運營和維護電力市場化技術支撐系統;

(六)依照電力企業信息表露和報送等有關規定表露和發布信息,供給信息發布平臺,為市場主體信息發布供給方便,獲得市場成員供給的支撐市場化買賣以及服務需求的數據等;

(七)監測和剖析市場運行情況,依法依規干預市場,預防市場風險,并于事后向省發展改造委、省動力局、浙江動力監管辦及時報告;

(八)對市場主體違反買賣規則、擾亂市場次序等違規行為向省發展改造委、省動力局、浙江動力監管辦報告并共同調查;

(九)共同開展市場主體信譽評價,維護市場次序;

(十)法令法規規定的其他權利和義務。

第三節市場準進與加入

第十五條〔準進基礎請求〕參與電力市場化買賣的發電企業、售電公司、獨立輔助服務供給者,應當是具有法人資格、財務獨立核算、信譽傑出、能夠獨立承擔平易近事責任的經濟實體。內部核算的發電企業(電網企業保存的調峰調頻電廠除外)經法人單位授權,可以參與相應電力買賣。

第十六條〔包養一個月價錢發電企業準進請求〕發電企業參與浙江電力市場需滿足以下準進請求:

(一)具備電量分時計量與數據傳送條件,計量裝置設置裝備擺設、數據精度、準確性與靠得住性應能滿足買賣及結算請求;

(二)依法獲得發電項目核準或備案文件,依法獲得或許寬免獲得電力業務許可證(發電類);新投產機組在獲得電力業務許可證前,可憑項目核準文件先行辦理注冊手續,待獲得電力業務許可證后按規則參與買賣結算;

(三)并網自備電廠參與電力市場化買賣,須公正承擔發電企業社會責任、承擔國家依法合規設立的當局性基金及附加以及政策性穿插補貼、付出系統備用費,獲得電力業務許可證(發電類),達到能效、環保請求,并參與電網輔助服務與考察。

第十七條〔售電公司準進請求〕售電公司參與浙江電力市場需滿足以下準進請求:

(一)依照《中華國民共和國公司法》進行工商注冊,具有獨立法人資格。

(二)資產請求:

1.資產總額不得低于2千萬元國民幣。

2.資產總額在2千萬元到2億元國民幣的售電公司,具體可從事的售電業務年售電量為:

Q售電量=S資產總額×30

Q售電量:指售電公司可從事年售電量,單位:億千瓦時;

S資產總額:指售電公司資產總額,單位:億元。

3.資產總額在2億元國民幣以上的,不限制其售電量。

4.擁有配電網經營權的售電公司,其注冊資本不低于其總資產的20%。

(三)應具有與售電規模相適應的固定經營場所及電力市場技術支撐系統需求的信息系統和客戶服務平臺,能夠滿足參加市場買賣的報價、信息報送、合同簽訂、客戶服務等效能。擁有10名及以上專業人員,把握電力系統基礎技術、經濟專業知識,具備電能治理、節能治理、需求側治理等才能,有三年及以上任務經驗。至多擁有一名高級職稱和三名中級職稱的專業治理人員。

(四)無不良信譽記錄,并依照規定請求做出信譽承諾,確保誠實取信經營。

(五)擁有配電網經營權的售電公司應獲得電力業務許可證,并合適其他有關規定。

(六)具備日前負荷預測、按請求報送分時電力需求曲線的技術才能。

第十八條〔市場化電力用戶準進請求〕市場化電力用戶參與浙江電力市場需滿足以下準進請求:

(一)擁有燃煤自備電廠的用戶應當按規定承擔國家當局性基金及附加、政策性穿插補貼和系統備用費等;

(二)合適電網接進規范,滿足電網平安技術請求,與電網企業簽訂正式供用電協議;

(三)微電網用戶應滿足微電網接進系統的條件;

(四)具備相應的計量才能或許替換技術手腕,滿足市場計量和結算的請求;

(五)具備電量多費率計量與數據傳送條件,計量裝置設置裝備擺設、數據精度、準確性與靠得住性應能滿足買賣及結算請求;

(六)直接參加批發市場買賣的電力用戶,在滿足前述條件基礎上,還應具備日前負荷預測、按請求報送分時電力需求曲線的技術才能,與現貨市場相適應的分時計量才能,滿足現貨市場計量和結算等請求。

第十九條〔獨立輔助服務供給者準進條件〕獨立輔助服務供給者經省電力調度機構進行技術測試通過后,可參與市場化買賣。

第四節市場注冊與注銷

第二十條〔注冊基礎請求〕市場主體資格采取注冊軌制。參與電力市場化的發電企業和售電公司應合適國家、浙江省有關準進條件,在省電力買賣機構完成注冊后,可參與市場買賣。省電力買賣機構根據市場主體注冊情況,及時匯總構成市場主體目錄,并向省發展改造委、省動力局、浙江動力監管辦備案,及時向社會公布。

市場主體需保證注冊信息的真實性、完全性和準確性。如市場主體供給虛假注冊資料、以及市場化電力用戶同時與多個售電公司在一個合同周期內簽署購售電合同而形成的損掉,均由責任方承擔。省電力買賣機構收到市場主體提交的注冊申請和注冊資料后,原則上在7個任務日內完成資料完全性核驗。

第二十一條〔發電企業和市場化電力用戶注冊〕參加浙江電力市場化買賣的發電企業和市場化電力用戶(由售電公司代表的用戶除外),依照承諾、注冊、備案的流程,在電力買賣平臺辦理市場注冊手續,獲取買賣資格。

承諾流程:發電企業和市場化電力用戶按固定格局的信譽承諾書,準確填寫相關信息,由本單位法人代表簽署并加蓋單位公章。

注冊流程:發電企業和市場化電力用戶在電力買賣平臺辦理注冊,填寫包含企業基礎信息、商務信息、機組信息以及用電單元信息等注冊信息,掃描包養俱樂部上傳公司營業執照等資料。電力買賣機構在收到發電企業和市場化電力用戶的注冊申請后,對注冊信息資料進行情勢檢查,并將檢查結果告訴發電企業和市場化電力用戶。對資料供給不全或不規范的,發電企業和市場化電力用戶應按請求對信息和資料進行補充和完美。

備案流程:省電力買賣機構按月匯總發電企業和市場化電力用戶的注冊情況,向省發展改造委、省動力局、浙江動力監管辦備案。

第二十二條〔售電公司注冊〕參加浙江電力市場化買賣的售電公司,依照“一承諾、一注冊、一公示、三備案”的流程,在電力買賣平臺辦理市場注冊手續,獲取買賣資格。

“一承諾”:售電公司按固定格局的信譽承諾書,準確填寫相關信息,由本單位法人代表簽署并加蓋單位公章。

“一注冊”:售電公司在電力買賣平臺申請注冊,填寫并供給包含企業工商基礎信息、專業人員、公司資產、電力市場技術支撐系統及經營場所等信息資料。省電力買賣機構在收到售電公司的注冊申請后,對注冊信息資料進行情勢檢查,并將檢查結果告訴售電公司。對資料供給不全或 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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